“四川小自考转考”是考生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考试的,可申请办理转考手续。
转出时间:8月1号到3号
转入确认时间:9月19号到21号
“省际转出”是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
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2、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同一准考证号下的考籍一次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4、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号下的考籍。
“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1、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考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5、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1、由于“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认真悉知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
2、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