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自考免考”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全国自考委和省自考委颁发的《免考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申请免考,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简单理解就是在自考过程中有一部分科目可以申请不考。
(1)自考生免试:指将我省某一在籍自考准考证号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在籍自考准考证号中。免试成功后,原自考准考证号内将不再保留该课程合格成绩。
(2)自考毕业生免试:指用我省2005年6月30日以后取得自考毕业证的课程合格成绩免试。
(3)非学历证书免试:指用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查实。
(4)其他学历证书免试:指用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含外省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我省2005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自考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肄业(结业)证书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
(5)外省自考生免试:指在2016年以前已经成功办理外省考籍(纸质档案)转入我省的考生,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办理的免试。
课程免试依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省际转入:
省际转入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从其他省(区、市)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转入要求:
1.考生已在我省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
2.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转出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匹配的;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编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省内已退学小自考成绩转新的小自考考籍:
1、可以免考的科目(已办理退学小自考科目与新注册的小自考的统考科目代码相同的均可免考);
2、免考时间(每年2-3月和8-9月);
3、需要的资料(填写免考申请表,提供清晰的身份证扫描件)
1、可以免考的科目(见后面附表,必须为全国性的考试证书才能免考,省、学校通过的证书都无法免考);
2、免考时间(每年2-3月和8-9月);
3、需要的资料(免考证书的清晰扫描件,填写免考申请表,身份证清晰扫描件)